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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8
误入歧途的人们 - []TAG:路人们 无聊看了一下“访问统计”里的“关键词来源”,简直要笑趴…… “前十个来源关键词”里,排名第五的是“如何打喷嚏”,排名第十的是“怎样打喷嚏”……可见打喷嚏困扰着很多人,以至于他们上网搜索,而我偏偏写过这样一篇博客,这些人来了之后,一定很失望吧?在“最近来源关键词”里,竟然有:村上春树新书《爱情是个冷笑话》,谁这么有才啊?这样搜索?还有我先死怎么办 小S,但是为什么要同时搜索这两个词呢?难道是小S的哪个绯闻女友?!竟然在最近来源里还有“怎样打喷嚏”!我简直要在豆瓣建个小组教大家打喷嚏了……还有人搜索搞富婆以及经济危机什么保值来到这里,抱歉,我真的也不太擅长……还有搜李冯 巫昂的,不得不说,你一定是个八卦分子!还有人搜索温暖的班集体的来到这里,这位小朋友,你是想抄作文吗?!还有搜索gay 的人,你这样盲目直接的搜索恐怕于事无补啊…… 小麦 发表于13:37:28 | 阅读全文 | 评论 (6) | 引用 (Trackback 0) | 编辑 2008-06-21
奇闻共欣赏 - []TAG:路人们 其实我很想把这篇帖子发在我们报纸上,与读者分享,但估计可行度很低。 这是一篇技术贴,虽然星座分析准确度并不非常高,但胜在角度很独特…… 帖子标题非常明确:做过小姐的我今天来818,12星座男,谁爱光顾我们……!@#!@#……LZ文笔很不错,堪称行业翘楚,令人激赏啊激赏……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11/1/573289.shtml 小麦 发表于18:03:32 | 阅读全文 | 评论 (3) | 引用 (Trackback 0) | 编辑 2008-02-02
跟老人家吵架 - []TAG:路人们 我大概已经……很多年没有跟人吵架过了吧?今天办公室来个老人家,大脑可能有点毛病。刚开始在办公室跟鱼丁丁磨嘴皮,问他要干嘛,他也不说,就是絮絮叨叨。絮絮叨叨。我让他跟鱼丁丁到会客室去谈,免得打扰其他人工作,结果他老人家就发飙了,问我:“你叫什么名字?”“你管我叫什么啊……”“什么?你敢骂我滚?!”然后丫就非说我让他滚了,开始跟我吵架:“你太狂妄了!我当记者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你竟然让我滚!我今天就不走,就要教训你!”“你年龄大了不起啊,我没骂就是没骂!”他声音大,我声音也大了……MB的,很久没吵架了,因为嘴笨嘛!觉得大声吵架还蛮爽呢!然后丫开始拖我的椅子……我靠,难道要打架?!高老师来了,让我赶紧走,不要吵了……鱼丁丁打电话喊保安,我到其他办公室去待着。过了会儿鱼丁丁和小菜来找我,据说老人家看见保安来了,说:“啊,你们来了……”于是就亲热地搭着保安的肩膀走掉了…… 其实我一直还是很尊老的。公交车上经常给老人让座,看到老人乞讨我就受不了,经常会给钱。但事实上,大部分老人家都很讨厌,倚老卖老。年龄大了之后,一辈子都沉淀下来,基本可以盖棺定论。在老年,最能看出一个人的一生。有的人老了之后特别纯净,有的人老了之后尤其肮脏。要想成为一个可爱的老人,需要一辈子的修炼,不然就真是“老而不死是为妖”了。 高老师说我不应该跟老人家吵架。万一他高血压或者心脏病,那可咋办?老人家大部分不讲道理,大概就是这样被惯出来的。其实大部分老年人抗击打能力比年轻人强多了,在公交车上抢位子一个赛一个矫捷……不过,总归是犯了嗔戒嘛……我继续面壁思过去…… 小麦 发表于14:00:20 | 阅读全文 | 评论 (2) | 引用 (Trackback 0) | 编辑 2008-01-27
在大雪天偶遇许文强 - []TAG:路人们 雪是星期五晚上大概9点开始下的吧。我们走出报社聚会正在犹豫要不要继续去唱歌,雪就忽然毫无征兆地飘了下来,而且很大……我们就立刻乖乖地打车四散回家了…… 第二天我跟DR在外面晃了晃……然后闪进一家碟店去买碟,一进去就觉得有一点古怪的气氛啊……我余光一扫,就发现身边站着……一位……穿着黑色大衣,戴着黑色礼帽,完全Cosplay许文强的……男人!一瞬间我脑海中立刻不可抑制地开始唱:浪奔,浪流……这位仁兄在店里徜徉了一会儿,就很有范儿地走掉了……碟店老板说,我们都喊他许文强,他除了夏天都穿成这样儿,尽看些奇怪的电影……果然大千世界,到处都有奇才呀! 小麦 发表于11:45:56 | 阅读全文 | 评论 (3) | 引用 (Trackback 0) | 编辑 2008-01-02
小三小四排排坐 - []TAG:路人们 天涯历来有传统,见“小三”就人人喊打,从3377到张B事件,而且一般如果有女生在时尚里咨询如何勾引有女朋友的男人(还是未婚呢),也会有一堆女人冲上来劝导她:好好的女孩子,干嘛做小三。还有些女人就索性开骂。最好笑的是她们评论《色.戒》的结果是:不就是一个小三没上成位,被杀掉的故事嘛。她们始终相信,只要通过劝说和辱骂让所有女人都不当小三儿,她们就会一直婚姻稳定,生活幸福,真是一个怨妇当道的BBS啊。倒不是多么支持“小三儿”,只是如果一个女人衡量一切的标准唯有“小三儿”和“非小三儿”,那她的世界也太寡淡了吧?如果总是这么一根筋的看待问题,那么毫无疑问,男人是吃不消的,迟早找完小三找小四…… H紫薇,真不错呀,我倒蛮欣赏她,虽然觉得她应该有点抑郁症。“让我们保持有风度的对抗,好吗?”哇,太帅了……(H好象是白羊女,果然够冲动)。我倒也不觉得张B是个坏人,他当时手足无措地站在旁边,看上去就是那种,怎么说呢……性格比较软弱的?不知取舍的?以拖为主的?总是做出错误决定然后又后悔的?总之在男女关系上肯定是很盲目而且纠结的,容易被勾引,喜欢收集女人,但是不知道怎么处理和结束。这样的男人,千万不要去招惹,除非你自己的性格够强大。(不禁想起我认识的两个男人,都是这类的,最后身边的女人都基本变成了神经病,但是离开他们就立刻正常了。问题是,他们还会觉得自己被那些女神经病给迫害了,大概此时张B也是这么想的。) 当然,我也觉得H的话不是说给张听的,而是说给在座所有媒体人听的,“你们还有没有良知?”不要因为她是个女人,曾经是个小三儿,就觉得她不可能是个高尚的人,一个有自己世界观的人。这个事件里面,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何东,他的评论逻辑是:“你当时也是小三儿上位,现在装什么高尚?”典型地弱智男人思维。奇怪了,中国人看人总那么单调,她曾经是个第三者,所以她就不可能是个有良知的媒体人?她之所以这么崩溃,也不过是信仰的消失,先是事业信仰,后是家庭信仰。所以大家尽量地信仰自己吧,因为其他一切都会慢慢消失。 小麦 发表于12:27:54 | 阅读全文 | 评论 (6) | 引用 (Trackback 0) | 编辑 2007-12-30
一枚耳钉 - []TAG:路人们 作为伴娘和伴郎,我跟DR在婚礼前一晚才第一次见到新郎…… 新娘是DR一个很远房的姐姐,两个人高中大学时经常一起玩,以互相贬损而建立不错的友谊。我们俩在一起后,跟她吃过几次饭,挺有趣的双鱼座,大大咧咧的。但是长得美,脸再圆一点的话就是张柏芝,而且高高大大,又丰满(根据她换婚纱时我的目测,至少C+吧)。我们刚认识时她还是单身,第二次吃饭她身边已经多了一个N大的老师,但是就我敏锐的天分,觉得她的人生应该不止于此。那时DR想找那个老师办张N大的游泳卡,我跟他说:要找他就趁早,再晚点可能就分手了……话音未落,已成定局,DR只好去五台山游泳了……这才是春天的事情吧。到了秋天,就接到她短信,说12月份结婚,让我通知DR,一起去参加她的婚礼。(自从认识我之后,她短信都发给我,再不发给DR 了……猿粪啊!)婚礼前两个星期,她忽然打电话来求援,说伴娘临时有事,于是我跟DR只好顶上。 婚礼前一晚,商议婚礼事宜。在茶社包间,DR赫然发现新郎是医院者名的某外科主任……震惊,语无伦次。因为这次当伴娘,我才有机会坐了次迈巴赫,也才又一次发现自己是个事务性的白痴,如果我生在古代不幸当丫环,肯定早被主人打死鸟……换装时她将两枚钻石耳钉交给我保管,我放在包包的夹层里,中途因为要换个好看的包去收红包,颠来倒去不知道怎么搞的,忽然发现只剩下一枚耳钉了……靠,那可是真钻,妈的!于是婚礼上一片热闹的气氛中就只见哭丧着脸的伴娘不停地在两个包里轮番摸索,妄图把那枚钻石耳钉摸索出来……但是直到最后,也没找到。 第二天,她特意发短信给我,说耳钉的事情不要放在心上。我很过意不去,暗自发誓以后再也不去什么婚礼帮忙了。而且,伴娘和伴郎几乎一整天都在为各种琐事吵架,差点吵崩掉,直到婚礼结束,我们俩走到湖南路去吃宵夜时,才松口气,恢复了正常。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婚礼综合症吧。 小麦 发表于16:16:30 | 阅读全文 | 评论 (4) | 引用 (Trackback 0) | 编辑 2007-12-27
路人的故事 - []TAG:路人们 DR某师兄。家里做房地产的,有点钱。大学时各位同学还不知道什么是炒股的时候,他已经先人一步被套牢了。整天炒股,没时间学习,但是他勇于在考试之前去偷试卷,并且据说搞定了印试卷的人(从这一点看出丫真的很牛),所以他跟女朋友还经常能拿奖学金。毕业之后两人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分别进了北京两家牛B的医院,一年后结婚。婚后不久,他家出事了,钱被骗了,资金链断了,破产了。他瞒着老婆辞职了,又不巧生了场大病,躺在医院里,他丈母娘就在病床边数落他:我女儿以后要考博士当主任的,你以后有什么?大概是恼羞成怒,他打了老婆一个耳光。老婆冷静地与之离婚。 一切从头开始,把所有家当卖了,凑了一百万,东搞搞西搞搞,现在他身价上亿了。据说给前丈母娘发了短信,感谢她,结果前丈母娘气坏了。据说他还惦记着前妻,但是前妻已经跟同医院的一个医生结婚了,正在考博士。他总说,一切都像做梦一样。连大学时被套牢的股票现在都赚翻了。 他还说,只有当你真正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把身边最微小的机会,放大N倍去看待。 小麦 发表于20:27:30 | 阅读全文 | 评论 (10) | 引用 (Trackback 0) | 编辑 分页共1页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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